本鋼新聞
知責思為 明責擔當
——“強化責任意識 崗位履職盡責”系列評論之一
  當前本鋼集團“定崗、定編、定責、定薪”工作落下“實錘”,取得了階段性成果。通過“以事定崗,以崗定人,以崗定責,人崗相配”,建立與現代企業制度和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勞動用工、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的管理機制,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,激發活力,提升管理效率,推動本鋼集團高質量發展。那么,如何鞏固“四定”成果,需要全體干部職工強化責任意識,知責思為,明責擔當。

定責——做崗位上的責任人

  “定責”,就是明確分工,確定責任。本鋼集團“四定”工作通過科學設崗、合理定責、任務到人,建立起更加嚴格的崗位責任體系,更好地規范工作行為和工作流程,使機構組織和生產經營運行更為順暢。
  “定責”,是對責任的定性和定量。從領導干部到管理人員,從技術人員到普通職工,從工作內容到工作質量,不僅有定性要求,更有量化考核指標。此次,本鋼集團“四定”工作定責的目標,就是按照設崗定責、職責相稱的原則,將每個崗位的責任定清、定準、定細,責任更分明,避免“有人沒事干,有事又沒人干”的現象。
  “定責”,當思如何定位?要定準事、定到人、定清責。生產崗位的責任,就是要達到生產操作的“零失誤”;保供崗位的責任,就是要實現保產保供“零影響”;質檢崗位的責任,就是要力求質量檢驗的“零誤差”。責任確定,就有了工作的標準和考核的標尺。這樣才能通過每個人努力“達標”,最終使產品“達標”,乃至一流。

知責——做工作上的明白人

  “知責”,就是明晰責任,懂得責任。“四定”工作的目的,就是要明確職責定位,做到“在崗我知責”,讓上至領導干部,下至班組基層職工,每一個人都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責任;知道我是誰、應該干什么,知道自己應該承擔起什么樣的責任。
  “知責”,方能履責。認清責任,才能更好地承擔責任,才能避免互相推諉的現象。對普通職工來說,應該準確定位職責,知道什么該做、能做,明白和清楚自己所在的崗位和環節,在整個工作鏈條上所處的位置和作用,不要好高騖遠、心浮氣躁,要腳踏實地,把本職工作當作人生的事業來對待,把企業當作自己的家。對管理干部來說,要肩負起領導和管理的職責,在解決問題的時候不找借口,不敷衍,不逃避,而是盡最大努力去完成;在落實工作任務的時候,要把目標細化、量化,層層分解,落實到人;做到責任主體明確、進度要求明確、完成時限明確,讓每名職工都有目標、有任務、有責任、有壓力,勤勉敬業,恪盡職守。
  “知責”,當思如何作為?習近平總書記強調,“不能只想當官不想干事,只想攬權不想擔責,只想出彩不想出力”,這是對公職人員的明確要求。作為企業的一名管理人員、技術人員和操作人員,也都要經常想一想,是不是把該干的事干好了,把該擔的責擔起來了,把該出的力出到位了?!

明責——做執行上的放心人

  “明責”,就是明確職責定位,堅守責任擔當。首先得清楚責任是什么、在哪里,在明確定位中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。責任在肩,則心生自覺,變“要我做”為“我要做”。一個不清楚責任的意義和邊界的人,履責、擔責便無從談起。企業的發展離不開干部的盡職盡責、無私奉獻,更離不開職工的愛企護企、愛崗敬業。
  “明責”,是一種對待工作的態度。明責才能擔責、負責、盡責,做到“責任在心,擔當在肩”。作為職工來說,要時刻清楚自己的崗位職責,增強“企業興衰責任在我”的擔當意識,“與企業同呼吸共命運”的責任意識,以及“舍小家顧大家”的主人翁意識,最大程度地發揮個人才能優勢,最大限度為企業改革發展貢獻力量。作為干部來說,要實實在在沉身實干、解決問題,在弄清責任的基礎上,還要有“為官有為”的意識,明白該干什么、怎么干,既要認真貫徹落實決策部署,把各項要求落到實處,又要實實在在地為職工辦事,得到職工的真心擁護。
  “明責”,當思如何擔當?沒有做不好的工作,只有不負責任的人和執行不到位的事。干部的責任心強了,就會時刻把工作放在心上、抓在手上,“面對工作搶著做,面對問題多承擔”。職工的執行力強了,做工作就不會尋找借口、挑肥揀瘦,就不會逃避責任、推諉扯皮,就會把每一項工作做成、做好。
  如果每名干部職工都能做崗位上的責任人、職位上的明白人、執行上的放心人;如果每個人工作都盡責了,責任都執行到位了,各項工作才會“出彩”,企業邁向高質量發展的步伐才能更快。
2018-04-18